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指南——业务穿透篇之会计穿透

发布时间:2026-09-10

作者: 陶光辉


会计领域,在穿透式监管重点领域中是一个极容易与财务穿透混淆的领域。很多人甚至认为会计领域应包含在财务领域内。

其实,与会计领域相关或容易搞混的领域,不只财务领域,还有资金领域、金融领域。

其中,财务穿透关注的是“财务状况好不好”,看的是资产负债结构、损益情况、财务风险。资金穿透关注的是“资金流得对不对”,看的是每一笔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背后是什么业务。金融穿透关注的是“金融业务本身风险大不大”,看的是金融资产是否合规、是否服务于主业。

会计穿透,则关注的是“账记得对不对”,看的是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信息是否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这四者的关系是:业务活动产生资金流动,资金流动形成会计记录,会计记录汇总为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反映财务状况和金融业务成果。

会计位于“业务—资金—会计—财务”链条的中间环节。它承接业务和资金的数据,输出财务和金融决策所需的信息。

会计穿透要确保的,正是这个中间环节的数据真实可靠。如果会计信息失真,业务数据就是假的,资金流动就是虚的,财务分析就是错的,金融风险就是盲的。

2号文指出会计领域的典型问题,包括财务数据造假、滥用会计政策、经营业绩假、财务杠杆假、出清出表假、研发统计假、“两金”压降假等。

就这些问题,国资委会议明确要求“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切实防范和整治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严防严打财务造假行为”,要求以业财审一体化为基础统一核算标准,实现业务、资金、会计数据有机衔接,让财务报表可追溯至业务源头。

可以说,守住会计信息质量,就是守住穿透式监管的“数据生命线”。

01 会计穿透的定位

会计穿透与财务穿透之所以极容易被混淆,是因为两者共享同一套数据来源:财务报表。

但两者关注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和监管的逻辑完全不同。

会计穿透解决的是“真实性”问题:账做得对不对、有没有造假。

财务数据造假、滥用会计政策、经营业绩假、财务杠杆假、出清出表假、研发统计假、“两金”压降假,这些问题指向同一个核心: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会计穿透要回答的是“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判断标准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准则、成本归集是否准确、减值准备是否足额计提、合并报表范围是否正确。

财务穿透解决的是“健康性”问题:财务状况好不好、风险大不大。如过度负债、违规拆借、违规融资担保、设立小金库、账款拖欠、核心业务持续亏损,这些问题指向的是:企业的财务行为是否合规、财务风险是否可控。

财务穿透要回答的是“财务行为是否合规、资金是否安全、风险是否可控”。判断标准是财务管理制度和风控要求,资产负债率是否超标、资金支付是否合规、融资担保是否越权。

会计与财务两者的关系是“数据质量”与“数据分析”的关系。

会计穿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收入是真的、成本是实的、资产是有的、负债是准的。

财务穿透基于真实的数据进行分析,负债率高不高、现金流够不够、风险大不大。

如果会计穿透没有守住,数据本身就是假的,财务穿透分析得再好也是“垃圾进、垃圾出”。

可以说,会计穿透是财务穿透的前置条件。如果没有会计穿透的真实数据保障,财务穿透就失去了可靠的分析基础。

02 会计领域的主要风险与突出问题

会计领域的风险,集中体现在会计信息失真。从审计署对央企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可以发现,在会计领域,企业往往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由此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具体表现为七类典型问题。

(一)财务数据造假

财务数据造假是最直接、最严重的会计违规行为。企业通过虚构交易、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虚减成本费用等方式,人为改变财务数据,使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某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通过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的同时签订附追索权补充协议,违规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并少计提坏账准备,三年累计虚增净利润超3亿元。

46号令将“指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企业账实严重不符”明确列为追责情形。

(二)滥用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对于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前报国资委备案核准,严禁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调节利润。

滥用会计政策集中体现在选择性适用会计政策来调节利润。在收入确认时点、成本归集方法、研发费用资本化、资产折旧年限等环节选择性适用对自身有利的会计政策,人为调节各期利润。46号令将“滥用会计政策”列为会计领域的典型问题。

(三)经营业绩假

经营业绩假是指通过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等方式粉饰经营业绩。部分企业为完成考核指标,通过虚假贸易、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虚增收入和利润。

如某央企下属企业为增加经营业绩,通过引入外部企业增加贸易环节等方式虚增收入。部分企业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等手段虚增业绩。

(四)财务杠杆假

财务杠杆假是指通过虚增权益、隐匿负债等方式美化资产负债率。部分企业将本应确认为负债的工具确认为权益,或通过表外融资、明股实债等方式隐匿真实负债,使账面资产负债率低于实际水平,掩盖真实偿债风险。

(五)出清出表假

出清出表假是指通过虚假出表规避资产减值和亏损确认。部分企业在资产处置、股权转让、不良资产出表中,通过虚假交易、人为调节出表时点等方式,规避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披露,使报表反映的资产质量优于实际情况。

(六)研发统计假

研发统计假是指通过虚列研发投入、虚报研发成果等方式获取政策红利或粉饰业绩。部分企业将非研发支出计入研发费用、虚报研发项目进度和成果、虚构研发人员投入,人为增加研发投入强度指标,获取税收优惠或政策支持。46号令将“科技研发投入统计不实,虚列虚报研发投入”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追责情形。

(七)“两金”压降假

“两金”压降假是指应收账款和存货压降数据不实。部分企业通过虚假出表、关联交易、期末突击处置等方式,人为降低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余额,使“两金”压降指标在报表上“达标”,但实际风险并未化解。

这七类问题的共同特征是会计信息失真,手段是人为操纵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等,其后果是导致监管决策和经营判断均建立在虚假信息之上。

03 会计领域风险的管理措施设计

针对上述七类风险,在管理层面可设计相应的管控措施。

(一)针对财务数据造假的管理措施

建立业财审一体化的核算标准,实现业务、资金、会计数据有机衔接,让财务报表可追溯至业务源头。统一集团会计科目、会计政策、核算流程,消除各级次企业“各自为政”的核算差异。建立财务数据的自动校验机制,对关键财务指标进行合理性校验,识别异常波动。建立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定期核对机制,确保“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二)针对滥用会计政策的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统一集团内同类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在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前报国资委备案核准。建立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和备案制度,明确变更的程序和权限。建立会计政策执行的一致性检查机制,定期检查各子企业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针对经营业绩假的管理措施

建立收入确认与业务合同、资金回笼的联动校验机制,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建立利润与经营现金流的匹配校验机制,识别“有利润无现金”的异常情形。建立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规性校验机制,防止通过调节合并范围虚增业绩。建立虚假贸易识别机制,防止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

(四)针对财务杠杆假的管理措施

建立全口径融资台账,将表内表外负债全部纳入监控。建立明股实债、表外融资的识别机制,穿透核查“名股实债”等隐匿负债行为。建立资产负债率的实时监控和预警机制,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建立负债确认的合规性校验机制,确保所有负债按规定确认和披露。

(五)针对出清出表假的管理措施

建立资产处置、股权转让、不良资产出表的审批和备案制度。建立出表交易的实质审查机制,核验交易是否满足出表的会计条件,防止通过虚假出表规避损失确认。建立出表交易的追溯和核对机制,确保出表交易的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要求。

(六)针对研发统计假的管理措施

建立研发投入的全流程管理制度,覆盖研发项目立项、经费使用、成果确认等环节。建立研发支出与业务活动的区分标准,防止非研发支出计入研发费用。建立研发统计的核实机制,对研发投入数据与业务数据、财务数据进行交叉验证。建立研发成果的验收和确认制度,防止虚报研发成果。

(七)针对“两金”压降假的管理措施

建立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动态监控机制,对账龄、周转率等关键指标进行持续跟踪。建立“两金”压降的实质效果评估机制,防止“期末突击、期初反弹”。建立“两金”数据的核实机制,确保压降数据真实可靠。建立“两金”压降与业务活动的关联校验,确保压降不是通过虚假出表或关联交易实现。

04 会计穿透的实施路径

管控措施解决“应怎么管”的问题。但这些措施仍然是依赖于人工执行、人工核对账表、人工识别异常、人工判断合规,依然停留在“人防”层面。

会计穿透的核心任务,正是将这些管控措施转化为可自动执行的监控逻辑,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

这就需要围绕以下六个监控方向,分别完成模型设计和数据治理等工作。

监控方向一:财务数据真实性监控

这一方向对应财务数据造假的风险,验证“账实是否相符、数据是否真实”。在模型设计方面,开发业财数据一致性校验模型,比对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合同、采购、生产、销售等)的匹配性。

开发收入真实性校验模型,比对收入确认与合同签订、资金回笼的匹配性。开发成本费用真实性校验模型,比对成本费用与业务活动的匹配性。开发资产真实性校验模型,比对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盘点、评估价值的匹配性。开发利润真实性校验模型,比对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匹配性。

在数据治理方面,打通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自动关联和校验。建立财务数据与原始凭证的追溯机制,确保每一笔财务数据都能追溯到业务源头。

监控方向二:会计政策合规性监控

这一方向对应滥用会计政策的风险,验证“会计政策选没选对、变没变对”。在模型设计方面,开发会计政策一致性校验模型,监控各子企业会计政策是否与集团统一政策一致。开发会计政策变更合规性校验模型,核验会计政策变更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开发会计估计合理性校验模型,核验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为调节。

在数据治理方面,归集各子企业的会计政策信息、会计政策变更记录、会计估计变更记录。建立会计政策的统一管理平台,确保各子企业会计政策的可比较、可追溯。

监控方向三:经营业绩真实性监控

这一方向对应经营业绩假的风险,验证“业绩真不真、有没有虚增”。在模型设计方面,开发收入虚增识别模型,通过分析收入增长与业务规模、市场份额、行业趋势的匹配性识别收入虚增嫌疑。开发利润虚增识别模型,通过分析利润增长与现金流、资产质量、行业趋势的匹配性识别利润虚增嫌疑。开发关联交易收入识别模型,监控关联交易收入的占比和异常变化。

在数据治理方面,归集收入数据、利润数据、现金流数据、行业对标数据。打通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市场数据、行业数据的关联。

监控方向四:财务杠杆真实性监控

这一方向对应财务杠杆假的风险,验证“负债真不真、杠杆实不实”。在模型设计方面,开发明股实债识别模型,通过分析带有固定回报承诺的股权投资、带有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等,识别名股实债嫌疑。开发表外负债识别模型,通过分析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租赁承诺等识别表外负债。开发资产负债率真实性校验模型,核验资产负债率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隐匿负债。

在数据治理方面,归集全口径融资数据、担保数据、或有负债数据。建立表内表外负债的统一台账,确保负债数据的完整性。

监控方向五:出清出表真实性监控

这一方向对应出清出表假的风险,验证“出清真不真、出表合不合规”。在模型设计方面,开发出表交易合规性校验模型,核验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出表交易是否满足出表的会计条件。开发出表交易真实性校验模型,核验出表交易是否有真实的交易对手、是否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开发减值准备足额性校验模型,核验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足额计提。

在数据治理方面,归集资产处置数据、股权转让数据、出表交易数据、减值准备数据。打通财务数据与产权数据、交易数据的关联。

监控方向六:研发统计与“两金”压降真实性监控

这一方向对应研发统计假和“两金”压降假的风险,验证“研发真不真、压降实不实”。在模型设计方面,开发研发投入真实性校验模型,核验研发支出是否符合研发活动的定义、是否与非研发支出区分。开发研发统计合规性校验模型,核验研发统计是否符合规定的口径和标准。

开发“两金”压降真实性校验模型,核验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压降是否有真实的业务支撑、是否存在期末突击行为。开发“两金”周转监控模型,监控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的变化趋势。在数据治理方面,归集研发项目数据、研发支出数据、应收账款数据、存货数据。

打通研发数据与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的关联,确保研发统计和“两金”数据的可追溯、可验证。

小结一下:会计穿透,在穿透式监管十大重点领域中占据“数据生命线”的特殊位置。会计领域的穿透实施,围绕财务数据真实性监控、会计政策合规性监控、经营业绩真实性监控、财务杠杆真实性监控、出清出表真实性监控、研发统计与“两金”压降真实性监控等监控方向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