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依法治企、企业法治与法治央企

发布时间:2025-07-28

作者: 陶光辉


“依法治企”、“企业法治”、“法治央企”,这三个提法或概念,有什么不一样?是不是一回事?它们的出现,回答或表明了什么问题?

这是推进大型企业,特别是国资央企有关法律、合规、风控等工作不可绕开的话题。

1.  法务合规等工作的价值窘境

当前企业法律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其方法和手段已基本成熟。当然,这些工作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

但如深究其价值体现,可能仍集中在一些“应急”、“救火”、“文化宣传”等场景之中。

虽有不少研究和实务人员一直想突破这个“价值限制”。但事实上,他们是非常受制于“进一步的价值理念及工具”的。

不少从业人员现在非常寄托于“技术”。即试图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进一步发挥法务、合规、风险管理等职能的价值。

然而,所有的数字化,其作用发挥须建立在适宜的管理流程(管理体系)之上。没有管理流程(管理体系)的优化配套,数字化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故,可以说,对于法务、合规、内控、 风控、制度等实务工作,受制于“进一步的价值理念及工具”,缺乏更高维度的统筹(统一管理体系),在当前普遍提倡“价值创造”的环境下,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窘境。

2.  “法治赋能企业”的深化需要

个人认为,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有必要站在“法治赋能企业”这个更高层面来看。

这就需要我们借助“法治如何深度赋能企业”的视角来提供解决方案。

“法治赋能企业、赋能业务”,其实是一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理念和工具”。

说熟悉,是因为我们一直在提倡依法治企、法治管理等;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所提出的依法治企、法治管理等停留在宣传层面居多,对于其是否可创造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认识还远远不够。最重要的是,对企业法治实施能力的掌握,还远不够。

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我们对“法治与企业”的关系进行深刻解读。

对于法治与企业,个人认为可分化为:依法治企、企业法治、法治央企等多个概念(或体系)。

理清这些概念(或体系),可更好地发挥企业法治相关工作的价值。

3.  法治与企业的一般关系

首先,我们是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这个大背景来看“法治与企业”的关系的。

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一种价值观,也是一种治理模式。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一流的必然支撑和保障。

理论上,在法治中国的要求和推动下,法治对于任何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治理与管理等,都是至关重要的。

但实践中,法治与企业的关系,却主要依靠法治工作价值发挥的大小而定。

如企业发挥了法治的价值,法治真正赋能了企业,那么这个情况下,法治与企业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如企业法治停留在宣传和被动的响应上,那么法治与企业的关系可能就不那么紧密了。

因此,提高法治对企业的赋能,推动法治在企业内发挥更大的价值,既是微观上落实“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长远稳健发展的需要。

4.  依法治企、企业法治与法治央企的区别

如前述,“法治与企业”的关系,可分化为依法治企、企业法治、法治央企等多个概念或体系。

乍一看,依法治企与企业法治、法治企业等似乎是一回事。但其实,这几个概念,是有较大区别的。

依法治企,是从企业的外部来看的。它主要是基于政府监管部门的角度,如以法治中国视角,它更多是执法、司法等机关对企业提出的要求。

其核心是对其依法合规经营与管理提出总体要求,企业必须和响应该要求。

企业法治,是从企业内部来看。它主要是企业管理角度,如以法治中国视角,它是“全民守法”对企业提出的要求。

其核心是在企业内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构建管理体系,提升法治赋能企业能力,体现法治在企业这个微观领域的价值。

法治央企,则是依法治企、企业法治等对央国企提出的更高要求。它是央国企响应法治中国的微观实践,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体系化要求。

法治央企,兼具了企业外部、内部视角,其基本目标,依据国资委对央企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是促进中央企业“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

法治央企建设历经多年的打磨,在实践中的做法,是相对成熟的。对于中央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社会责任履行,也已体现出巨大的价值。

综上,突破当前法务合规工作价值发挥的窘境,在于统筹法律合规风险管理等理念,提高对应职能价值定位。

能当此大任者,非深化“法治赋能业务价值”的体系和做法不可。而要深化法治价值,最好形成和构建专有的法治管理体系,同时,构建有效的法治管理体系的一个前提,便是理顺“法治与企业”的关系。

对此,个人建议,从依法治企、企业法治、法治央企三个方面予以多维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