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光辉:规则模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上)

发布时间: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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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式监管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其本质上是一个将监管要求、风险特征和管理意图转化为可执行、可监控、可追溯的规则模型,并通过穿透式监管系统平台持续运行、不断优化的过程。

可以说,规则模型是穿透式监管的核心,甚至比穿透式监管系统平台还要核心。

规则模型把抽象的制度条文变成具体的判断逻辑,把人工经验变成系统智慧。

穿透式监管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则模型的质量和运行水平。

但是,规则模型也不是“建好即用”的静态工具,而是有一个动态的生命周期。

一个模型从无到有、从运行到迭代,需要经历多个环节?

至少进一步可问,为什么要建这个模型?模型依据什么规则设计?如何技术实现?如何保证质量?运行中如何管理预警线索?如何评价模型是否有效?

本文站在央企穿透式监管的整体框架视角,将规则模型的全生命周期置于其中,对模型的选择、设计、开发、审核、运行到迭代改进与效能评价等六个环节,逐一展开论述。【分为上、下两篇】

每个环节都会说明: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标准。

通过这样的拆解,笔者试图揭示这样一个观点:穿透式监管的建设与运行过程,其实就是规则模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

管好了规则模型的生命周期,也就管好了穿透式监管的实质。

01 规则模型的选择:要解决的风险或问题框定

规则模型的全生命周期之起点,不是技术开发,而是“选题”。

选错了题,后面所有投入都可能事倍功半。规则模型的选择,本质上是回答一个问题:我们最需要通过模型来穿透什么风险?

(一)选题的基本原则

本文认为,在央企穿透式监管场景下,规则模型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聚焦重大风险。穿透式监管资源有限,模型建设不能“撒胡椒面”。应当优先选择那些发生频率高、损失金额大、监管关注度高、传统手段难以发现的风险场景。例如,虚假贸易、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投资偏离主业、招标采购围串标等,往往属于高优先级选题。

2. 回应监管要求。国务院国资委等监管机构对央企提出了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要求,如“十不准”中对融资性贸易的禁止、对关联交易的管理要求、对投资负面清单的执行等。这些监管红线都是模型选题的直接来源。最直接的监管要求,当然就是国资委2号文、46号令等提出的要求。

模型的作用,就是将这些监管要求,转化为自动化的监测手段。

3. 问题导向。模型选题应当来自真实的痛点。可从巡视审计发现、内外部检查问题、风险事件复盘、业务部门日常困惑中提炼。如果一个风险场景已经被人工反复检查仍频繁出问题,那它很可能适合用模型来持续监测。

4. 数据可行性。一个理想的模型选题,必须能够在现有数据环境中找到支撑。如果所需数据无法采集、无法贯通、质量极差,那么模型即使设计出来也无法运行。因此,选题阶段最好需要信息化部门参与,评估数据可行性。

5. 模型颗粒度适宜。这是一个容易被忽视但极为重要的原则。一个规则模型往往由多条规则组合而成,但模型本身最好聚焦于识别和解决一个特定问题,而不是试图覆盖多个风险。

颗粒度过大,模型规则之间容易相互干扰,预警逻辑混乱,处置责任也难以明确;颗粒度过小,模型碎片化,管理成本高,也难以形成穿透力。

当前模型颗粒度的确定,最佳的是以国资委2号文、46号令以及其他监管文件所指出的具体监管问题为依据。

例如,针对“虚假贸易”这一监管明令禁止的问题,可单独建立一个模型,其中包含若干条关联规则;而不宜将“虚假贸易”、“资金占用”等多个问题混在一个模型中,或者将虚假贸易拆分为多个单项的模型,如“发票异常”、“异常关联关系”等。

一个模型,对应一个监管问题,既便于设计规则、明确责任,也便于后续效能评价和迭代优化。

(二)选题的工作流程与分工

规则模型的选题,不能由某一个部门拍脑袋决定,而应是一个有组织、有论证的过程。

首先,进行风险扫描与需求收集。业务部门结合业务管控需要,提出希望模型监测的风险场景;内控合规部门结合监管动态、审计发现、风险事件,提出合规性监测需求;内部审计部门也可以根据审计中反复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三方信息汇总后,形成初始选题池。

其次,进行筛选与论证。内控合规部门牵头,组织业务、技术、审计等部门对收集到的选题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其重要性、紧迫性、数据可行性和技术可行性。筛选过程中要问几个关键问题:这个风险如果发生,后果有多严重?现在有没有其他手段在监测?数据是否支持自动判断?模型上线后由谁来处理预警?对于颗粒度不清晰的选题,需要在论证阶段予以调整或拆分。

最后,进行优先级排序与立项。经过论证的选题进入模型建设计划,按照风险等级、资源投入和紧急程度排序,报管理层审批后立项。立项文件应当明确模型要解决的具体风险问题、预期效果、责任部门、时间计划。

(三)管理标准

模型选题阶段的管理标准可概括为:风险场景明确、问题定义清晰、颗粒度适宜、数据支撑可行、责任主体落地。

具体而言,建议形成书面的《模型建设需求书》,内容包括风险场景描述、监管依据或制度依据、当前管理现状与痛点、模型监测目标、数据源初步判断、预警处置责任部门建议等。没有清晰需求书的模型,不应进入设计阶段。

举例来说,某企业在穿透式监管系统建设中,最初拟建设“应收账款逾期风险模型”。经过论证后发现,该风险虽重要,但财务系统已有较成熟的账龄分析和催收流程,模型新增价值有限。

而同期审计发现多起贸易业务中“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异常情况,传统手段难以在交易前识别。于是该企业将选题从“应收账款逾期”调整为“关联方隐蔽贸易识别模型”,聚焦于通过股权穿透、工商数据比对识别隐性关联交易,风险针对性大大增强。这个调整正是对颗粒度和问题导向的重新审视。

02 模型的设计:制度理解、数据需求与规则逻辑

选题确定后,便进入模型设计环节。

这是规则模型生命周期中专业含量最高,也最需要多部门协同的环节。

模型设计不是“写几条规则”,而是要把制度语言转化为可计算的逻辑,把数据需求定义清楚,把多个规则组合成能准确预警的模型。

设计阶段不进行实际的数据汇集和治理,但要明确需要什么数据、数据从哪里来、数据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真正的数据汇集与治理,在后续开发环节完成。

(一)制度理解:从条文到逻辑

任何规则模型都有其制度根源。制度理解是将外部监管规定、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转化为规则逻辑的第一步。

这一环节的核心是回答:制度要求什么?违反制度的典型表现(风险体现)是什么?如何用数据特征来识别这些表现(识别逻辑)?

以“融资性贸易禁止”为例。国资委“十不准”明确禁止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融资性贸易。制度理解需要进一步细化:什么情况下可能构成融资性贸易?

从业务特征看,可能表现为贸易合同约定的货物自始至终未发生实际流转;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为关联方或受同一控制;资金流向与货物流向背离;贸易利润异常固定,与市场波动脱钩;业务周期短、金额大、频次高,呈现出“资金过桥”特征。

这些业务特征,就是后续规则设计的依据。

制度理解的工作应由业务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共同完成。

业务部门提供业务场景和操作细节,内控合规部门提供制度依据和合规判断标准。理解不到位,模型就可能“跑偏”,要么漏掉关键风险,要么产生大量误报。

(二)数据需求定义:列出所需数据

制度理解之后,需要回答:哪些数据能够反映上述风险特征?数据从哪来?能否自动获取?质量要求是什么?

在设计阶段,只列出数据需求清单和数据质量要求,不进行实际的数据采集、清洗和关联。这一环节的交付物是一份《数据需求说明书》(该文档属于本人原创的规则模型六要素的一部分)。

数据需求定义包括三个层面。

一,明确需要哪些数据域和数据项。以虚假贸易模型为例,可能需要合同数据(合同签订、标的、金额、期限)、物流数据(发货单、收货单、运输记录)、资金数据(收付款流水、银行回单)、客商数据(工商注册信息、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财务数据(收入确认、往来科目、存货变动)等。

二,明确数据来源系统。例如合同数据来自合同管理系统,物流数据来自物流平台或ERP,客商工商数据来自外部数据服务。

三,明确数据质量要求,包括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等。例如,客商主数据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必须完整,缺失率不得高于5%;物流单据必须在发货后48小时内录入系统等。

数据需求定义由业务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共同确认,信息化部门参与可行性评估。

业务部门确认数据含义和业务场景,内控合规部门关注数据合规性,信息化部门评估数据获取的技术路径。三方在设计阶段就数据需求达成一致,可避免开发阶段因数据缺失或不达标而返工。

(三)规则逻辑:从单指标到复合规则

数据需求明确之后,需要设计具体的规则逻辑。

规则逻辑是模型设计的核心,它决定了模型“怎么判断”。规则逻辑包括单指标规则、多指标组合规则、阈值设定、条件逻辑等。

单指标规则是最简单的形式,例如“单笔贸易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无对应物流单据”触发预警。但现实中,单指标往往误报率高。因此,需要将多个指标组合起来。

复合规则的核心思路是:将多个弱信号组合成一个强信号。

以虚假贸易为例,可以设计如下组合规则:规则A,同一批货物在同一时间段内签订多份购销合同,且上下游客户存在关联关系;规则B,贸易合同约定货物直接由上游供应商发往下游客户,本公司不实际控制货权,且资金流向为先收款后付款或存在垫资特征;规则C,贸易业务毛利率异常低(如低于0.5%),且交易对手为贸易类公司而非实体生产企业。当规则A、B、C中任意两条同时满足时,模型判定为“疑似融资性贸易”并触发预警。这样的复合规则比单一规则更精准。

阈值设定需要谨慎。阈值过严,漏报多;阈值过松,误报多,导致业务部门疲于应付。阈值设定应当基于历史数据回测和业务经验,并且在一段时间内允许动态调整。在设计阶段,需要给出阈值的初始建议值,并说明调整机制。

规则逻辑的设计由业务部门主导,因为业务部门最清楚风险特征。但内控合规部门需要审核规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信息化部门需要评估规则的可实现性。三方在设计阶段就应充分沟通,避免规则设计出来无法实现或实现后大量误报。

(四)管理标准

模型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当包括《模型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制度依据、风险场景描述、数据需求清单、规则指标定义、组合逻辑、阈值设定、预期预警频率等。设计说明书需要业务、合规、技术三方会签确认,作为后续开发和审核的依据。

03 模型的开发与技术实现

模型设计完成并通过评审后,进入技术开发阶段。这一环节由信息化/数字化部门主导,但业务和合规部门不能“甩手”,需要全程参与测试和验收。

开发阶段的核心工作包括数据汇集与治理、模型引擎的配置、系统集成与数据接口实现,以及充分的测试与验收。

(一)数据汇集与治理

开发阶段的第一步,是依据设计阶段输出的数据需求说明书,进行实际的数据汇集和治理。

先治理,再开发,是确保模型运行效果的前提。如果数据质量不过关,模型引擎配置得再精细,预警结果也不可信。

数据汇集包括从各源系统抽取所需数据,建立统一的数据存储和处理环境。技术实现上,需要开发数据接口或数据同步任务,将合同、财务、物流等系统的数据定期抽取到穿透式监管平台的数据层。

抽取过程中要注意不影响源系统正常运行,并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数据治理是数据汇集之后的关键环节。治理的内容包括数据清洗、数据标准化、数据关联和数据质量监控。

数据清洗解决缺失值、异常值、重复记录等问题;数据标准化统一数据格式和编码规则,例如统一日期格式、统一币种、统一客商编码;数据关联建立跨系统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将合同编号与物流单号、收付款流水关联起来,形成完整的业务链;数据质量监控则通过规则或报表持续跟踪数据质量,确保后续模型运行的数据基础稳定。

数据汇集与治理由信息化部门主导,但业务部门必须参与数据质量的确认。例如,业务部门需要确认清洗规则是否合理,关联逻辑是否准确,避免因技术处理不当导致数据失真。内控合规部门则关注数据权限和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使用符合规定。

(二)模型引擎的配置

数据准备就绪后,核心工作是将设计阶段的规则逻辑配置到模型引擎中。

模型引擎是执行规则运算的技术组件,它负责将输入数据与规则进行匹配,产生预警结果。模型引擎的配置质量,直接决定模型是否忠实还原设计意图。

模型引擎的配置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使用商业或开源的规则引擎,如Drools、EasyRules等,通过配置界面或脚本将规则逻辑写入引擎;另一种是自研规则引擎,根据企业自身技术架构定制开发。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配置过程都需要遵循以下要点:

一是规则的结构化表达。将设计说明书中的自然语言规则转化为引擎可以理解的结构化形式,包括条件、操作符、阈值、逻辑关系等。例如,“贸易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且无对应物流单据”可以表达为两个条件:合同金额 > 1000万元,物流单据数量 = 0,两个条件用逻辑与连接。这部分工作,很多情况下,已在模型设计阶段就予以完成了。

二是规则的分组与优先级管理。一个模型可能包含多条规则,有些规则是强预警信号,有些是辅助判断。在引擎中需要对这些规则进行分组,并设置触发优先级。例如,当规则A和规则B同时满足时,预警等级为高风险;仅规则C满足时,预警等级为中风险。分组和优先级需要在引擎中明确配置,确保预警分级符合设计要求。

三是阈值的动态可调。模型中涉及的阈值(如金额阈值、比例阈值、频率阈值等)应当在引擎中作为可配置参数管理,而非硬编码在代码中。这样便于后续根据运行效果和业务变化进行阈值调整,无需修改代码。配置人员需要为每个阈值设定初始值,并记录调整权限和流程。

四是版本管理。模型引擎中的规则配置应当有严格的版本管理,每次修改都生成新版本,保留修改记录和审批信息。这既便于追溯,也便于在出现问题时回滚到之前的版本。

模型引擎的配置工作虽然由信息化部门的技术人员执行,但业务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必须深度参与配置验证。业务人员需要确认规则表达是否准确,阈值是否合理;合规人员需要确认规则配置没有偏离制度要求。配置完成后,应当形成配置文档,作为模型上线审核的依据之一。

(三)系统集成与数据接口

规则模型的运行需要从多个源系统获取数据,系统集成与数据接口的开发是实现自动化运行的基础。

模型需要定期(如每日、每小时或实时)从合同系统、财务系统、物流系统等抽取增量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后,输入模型引擎进行运算。数据接口的稳定性、调度及时性直接影响模型实时性。

集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三点:数据抽取不能影响源系统正常运行,应当采用旁路抽取或低峰期调度;数据传输过程要有加密和权限控制,防止数据泄露;数据转换逻辑要经过业务确认,避免因技术转换错误导致模型误判。

(四)测试与验收

开发完成后,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才能上线。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数据测试、性能测试和用户验收测试。

功能测试验证模型是否按照设计说明书正确执行,规则逻辑是否准确实现。数据测试使用历史数据回测,验证模型能否准确识别已知的风险案例,同时评估误报率。

例如,选择过去一年中已经查实的10起虚假贸易案例,看模型是否能全部或大部分识别出来。性能测试验证模型在大数据量下的运行效率,是否能在可接受时间内完成运算并输出预警。用户验收测试由业务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共同参与,从业务视角验证模型的可用性、预警信息可读性、处置流程合理性等。

只有通过测试、得到业务和合规部门签字确认的模型,才能进入生产环境。

(五)管理标准

模型开发阶段的管理标准包括:数据治理到位、引擎配置准确、开发过程留痕、版本可追溯、测试报告完备、UAT签字确认。任何模型不得未经测试直接上线。上线后如发现问题,应通过变更管理流程进行修复,而非直接在生产环境修改。

【未完待续】

作者介绍:陶光辉,律师、高级经济师、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理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员等。擅长领域:穿透式监管、风险管控数智化升级,治理风险与合规(GRC)、法治央企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