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的难题,其实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企业的法律需求是多种的,从合同,并购,知识产权,到合规、公司治理,再到诉讼、仲裁、危机公关。但法务的知识面和经验有限的,这导致法务最后的结果是疲于应对、流于形式。这是法务的综合性问题。二是法务工作是被动式的。业务部门找上门来,才有法务发挥的机会。这导致法务满足业务部门的需要即可,不必去“寻找客户”。这是法务的被动性问题。对抗法务工作的综合问题,方法是整合法务;对抗法务工作的被动问题,方法是管理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