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案例
深圳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的法治化路径
刘 猛 法学博士 公安学博士后
深圳市法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来源 | 《深圳法治评论》第三期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日益重视企业合规建设问题,并从服务对外开放大局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合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权责明确、放管结合、规范有序、风险控制有力的监管体制机制;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时指出,“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在2020年7月企业家座谈会上,针对“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还存在不少不讲诚信甚至违规违法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论述,为企业开展合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各地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是建立企业合规风险化解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协会协调、企业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点投资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法律合规风险问题联席会议,汇集整理影响企业合规管理和经营的重大事件因素,及时发布合规风险预警,形成合力应对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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