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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回复国企三年行动等热点问题

标杆案例

国资委回复国企三年行动等热点问题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对部分网友提出的咨询做出回应,现选择几个与国企改革发展的问题作为分享。

1.今年开始国企改革推出的三年行动方案,是出于什么考虑?

2.请问中央企业在战略上、经营上会做怎样的调整?

3.请问“1+N”的体系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什么关系?

4.《企业绩效评价标准2019》评价的是企业2018年的绩效吗?

5.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对于国企上市及资产证券化率有要求吗?

6.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问题留言

国企改革已经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今年开始国企改革又推出了三年行动方案,是出于什么考虑?

 

国资委回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战略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为新时代国企改革搭建了“四梁八柱”。在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持续深入地落实“1+N”政策体系,各相关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也取得了明显成绩,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包括质量效益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改革不平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还是存在的,我们面临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完全攻克,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同时国有企业改革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改革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企改革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问题留言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请问中央企业在战略上、经营上会做怎样的调整?目前有无进展成效?

 

国资委回复


在目前新发展格局下,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当中的骨干企业,应该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我们最近也在编制“十四五”规划,也正在研究这个问题。在“十四五”期间,要着力引领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新发展阶段继续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力量,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力量,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力量,在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重点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要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保障作用,要着力强化国有资本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产业基础的支撑能力,提升国防军工、能源资源、粮食、战略性网络基础设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夯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基,维护国家战略安全和人民幸福安康。着力强化保障公益民生和普遍服务能力,引导国有企业加大民生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实际上也是为我们国内大循环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二是在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当中要发挥骨干作用,要着力补齐产业链的短板环节、缺失环节,构建完整的国内生产供应体系,增强关键要素的供给能力、重点难点突破能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巩固好产业链的完整性。要着力落实“工业强基工程”,加大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基础装备投入,着力构建以国有骨干企业为核心,其他所有制企业为上下游、共同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和世界级的产业集群,引领带动产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完整的产业链。

三是要在科技创新中发挥引领作用。发挥国资国企在新型举国体制当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力度引导国有企业尽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高水平研发的平台建设,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的龙头企业和转精特新的“隐形冠军”企业。

四是要继续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骨架,以产业园区为平台,聚焦重点深耕细作,强化国内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相互支撑,适应经济全球化大逻辑、大趋势和新变化、新挑战,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构建安全可控、多元多样,优质高效、自主开放的资源调度网络,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优势,积极倡导和推动多边合作机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和国际竞争的主动,做好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建设者、贡献者。

 

问题留言


请问增资企业为国有独资公司时,通过增资扩股后仍为国有控股公司,因增资企业在增资前后一直按照公司制管理,请问是否适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改制文件?若此种情形适用上述改制文件,是否需要在增资前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国资委回复

 

国有企业改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改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属于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问题留言


有两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第一个,请问《企业绩效评价标准2019》评价的是企业2018年的绩效吗?第二个,《企业绩效评价标准2019》在2019年6月份就出了,请问《企业绩效评价2020》什么时候能出版呢?

 

国资委回复


《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19)》是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等有关规定,运用2018年度全国国有企业有关财务数据、国家统计部门有关统计资料等,对国民经济各行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采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编制而成,可用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绩效评价工作。《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0)》 已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在各大书店、电商平台公开发售。

 

问题留言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对于国企上市及资产证券化率有要求吗?

 

国资委回复

 

国务院出台这个文件,应该说对国有企业加强上市工作,加强资本的投入、资本的运营,提高企业的发展质量,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都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在资本市场当中,国有企业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现在掌握的数据来讲,各级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超过了1000家,大概占A股市场的26%左右,市值大概占32%左右。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当中,我们明确提出要通过推动国有企业的上市以及围绕上市进行的各种改革,包括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我们要加大力度。尽管没有对资产证券化率提出具体指标,但是这个方向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会在跟各类所有制不断合作当中进行股权改革,来进行多方面创新,来推进企业上市。上市公司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载体,也是推进企业内部治理的重要渠道,相信经过三年的改革,代表混合所有制重要特征的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国有资本参与的上市公司会越来越多。

 

问题留言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国资委回复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央企子公司既适用本法,还要遵循企业自身的投资管理制度。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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