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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思瑛:法务在企业创新创造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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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思瑛:法务在企业创新创造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来源 |  方圆律政  作者 |  方菲

提起阿里巴巴这家互联网巨头,大家总是先想到创始人马云。但阿里的故事,不仅仅只有马云,在这座商业帝国的背后,阿里的法律人其实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甚至主宰了阿里巴巴这家互联网巨头的命运。

现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国内法务负责人俞思瑛是2005年加入阿里巴巴的,在此之前,她是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从律师到公司法务,从法律服务平台到互联网平台之间的转换,对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事务的熟知,让她在阿里巴巴做法务的工作中游刃有余。

法务部门的定位取决于自身的实力

Q:从律师到公司法务,您有什么样的感触?

俞思瑛:对于律师和企业法务在角色定位上的差异,我认为可以从很多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他们对某个行业理解的深浅程度不一样。

律师通常的思维模式是:这起案例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是非法还是合法的?律师更多地是站在法律的角度,结合法律实践,从“合法”和“非法”两个维度去考虑问题。

而企业法务更多是站在企业视角,问自己:这样的问题有没有不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方法?怎样才能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地解决问题?两种角色的基本出发点不太一样。

其次,考虑问题是否关注可持续性。

比如问题发生后,接下来会怎样发展?最开始是怎样的?从律师角度来看,他几乎不太可能参与事情的发生,也未必能参与后面的演变,律师多数是服务于当下的阶段。

但是企业法务从问题一出现就可以介入,一直到最后的危机化解,并且企业法务还需要去反思未来怎么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律师更多的是治病,法务要思考的是如何防患于未然。总结起来就是,律师是单点服务,企业法务是连续跟进。

最后,从个体的角度,企业法务考虑问题的维度会更广,也会更全面。

律师多数时候只考虑法律这个因素就可以了。站在企业的角度,法务还需要考虑媒体舆论、经济成本以及管理问题,对综合能力的要求更高。律师因为代理个案丰富,在同类问题上法律经验的积累也更丰富。

而在综合管理方面,在与企业文化、企业架构这些方面的关联上,对企业法务的要求会更高。虽然都身处法律行业,但是定位不同,所处环境不同,两种角色之间差异还是挺大的。

Q:怎么看法务在整个公司的定位?

俞思瑛:企业的部门可以分为成本中心部门和利润中心部门。对企业来说,当然是希望不发生这些成本好,所以成本中心部门没有那么受重视,但是其实我觉得,法务部门的定位取决于自身的站位,把自己的能动性和价值发挥到最大,这一点很重要。

定位取决于能力,而不是空喊口号。企业法务最重要的能力,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个能力包括调查能力、分析能力、处置能力。一个企业的法务部门最终成了边缘部门,往往是因为法务部门忽略了自身的能力建设。

一名法务既了解商业,又了解法律,还有能力处理相应的危机是很难做到的,精力也不够。所以,当法务部门配备了各种能力的人才,这个法务部门就能够具备相当强的解决问题能力,为公司创造独特的价值。

比如阿里巴巴的法务部,到现在为止有几百人了,这几百人里面有做技术和系统开发的,保证了团队的技术能力;有外部律师资源对接,保证了相应的调查能力;还有新闻部门,保证了对行业的影响力。

所以,“法务是企业的边缘部门,只是用来灭火的,核心部门是利润部门”这种传统说法正在改变,法务部门的定位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需要努力去改变的过程。

Q:您认为法务部门在企业的整体架构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怎样的呢?

俞思瑛:法务是一个专业的职能部门,与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类似。像这种专业服务部门,我们都是以“小前端,大后台”的方式去发展。

“小前端”能够快速定位用户的问题,“大后台”则综合了计算能力、监测能力、聚焦能力。“小前端”意味着更多能动性,行动要求团队成员各方面能力都具备,根据实际情况能做出灵活的判断和方案的配置,从而调用大后台的各种能力,由大后台提供解决方案。

在以前,我们认为一名法务必须是全能型的,既会写合同,也会处理案件,解决纠纷、打官司的工作可能也是由同一个人来承担。但现在不一样:今天我们法务部的发展需要非常贴近业务,根据业务方向中最需要的部分,我们可以提出方案,组合团队,整合各种后台资源和业务。

法务团队和其他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的连接和配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流程管理,在企业运行中,一些流程一定会到法务部门,比如说合同审查、产品评审等,法务部门应该在流程中去管理。

二是价值管理,业务部门不是因为法律纠纷的发生才找到法务部门,而是因为法务部门的工作对其他部门的工作有价值。

三是自驱力管理,自我驱动就是“你不找我,但我认为你需要我,所以我要参与进来,我能够为你贡献价值”。

互联网平台的法律责任取决于自身的实力

Q:近年来“阿里打假”是一个非常热的话题,您怎么看淘宝平台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俞思瑛:对淘宝来说,淘宝的定位是让更多商户可以进驻,相对而言,商品品质需要消费者去判断和选择。

这个市场的游戏规则是什么?是商品的极大丰富,让消费者想买什么都能买到,这是淘宝平台追求的第一个价值。

第二个价值是,当消费者在买每一样东西的时候,都有无数供应商可以供其选择,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同时,消费者可以查看商家信用评价、星级评级、客户评价等,平台也会提供很多工具帮消费者判断商户的好坏,这些工具包括客户评价、“问大家”等平台功能等。另一种平台的定位是,平台帮你选好,能保证交易的绝对安全。

这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模式,两种不同的市场,有的消费者就喜欢去“淘”,因为平台给予了他们极大的选择空间,也提供了很多工具,所以平台并不能保证每样东西都是检查过的,而是由消费者自己挑选。各种模式的电商已经发展得很充分,而消费者也有自己的常识和能力,依靠平台提供的工具做出判断。

不同价值取向的平台,应当从法律责任角度区别对待。市场需要有满足不同的消费者和不同用户需求的能力,这些需求的满足更多的还是要靠市场来调节。提供分层的服务,这是市场的游戏规则。

“淘宝”和“天猫”更大程度上还是处于不同的市场和定位,因为消费需求的层次是很多元的。在价值有取舍的时候,在有不同市场选择的时候,对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底线必须是存在的,比如七天无理由退货等。

Q:那么,不同价值取向的平台,如何确立自己的“游戏规则”?

俞思瑛:凡事都是把双刃剑,这也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问题。我们追求公平的同时,很难追求到绝对的安全。追求某种价值的同时,一定会产生一些副作用,不能用过于理想的眼光来看待事情。比如说窗户打开了,空气可以进来,但PM2.5不能进来,这是不现实的。

如果要求平台绝对不发生问题,那么只能局限在少数人的范围之内。反之,要覆盖的人群范围越广,平台的门槛和达到的底线相对就比较低。在需要权衡多种因素的情况下,只能综合各种情况,选择一个对整个社会最有利的价值。

今天的社会欢迎的应该是百花齐放的平台。个平台都有自己的定位,有的平台倾向于中立,那就定下规矩:保持开放,让更多用户进来;有的平台倾向于保证消费者的绝对利益,那就定下规矩:提高准入门槛,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人才能进来。只有当平台选择了不同的定位,对消费者来说才是一个更好的市场,才可以有充分和极大的选择空间,在不同的平台上去寻找喜爱和适合的产品。

升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Q:现在人们常争议的网络问题之一是知识产权。互联网时代应当怎样去升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呢?

俞思瑛:其实,知识产权的本质是激励我们创新。

当内容经济越来越发达的时候,如何快速实现对内容本身的保护,涉及一个矛盾:一方面知识需要分享,另一方面盗版频繁出现。有价值的内容既需要保护也需要转载和传播,这对我们的技术能力和保护方式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立的初衷是什么?就是将个人创造变成个人权利,你创造的东西只有拥有了所有权,你的主人翁精神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让你的价值可以通过跟别人交换实现,可以拿到市场上去应用,去产生相应的影响,收获价值。这种保护,会持续带来正向激励。

但是现在知识产权的整个保护形态,也需要我们去反思和升级。

第一,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快速地确定权属。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在辨别原创、辨别真伪上,特别是运用技术手段快速实现权利归属的认定,这是我们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二,维权能不能更快更有效现在的规定是,一旦发现侵权,需要权利人通知下架、通知删除,对权利人来讲是很漫长的过程,同时产生很高的社会成本,所以我们要去媒介化,让中间环节变少,让维权成本变低,这是对社会整体利益具有极高价值的事情,也是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过程中需要去思考的。

Q: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商业模式、技术的出现会对法律人的未来产生什么影响?

俞思瑛: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反思一下,法律人为业务、为商业、为市场贡献的价值是什么?如果解决的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个价值会被逐步取代,信息不对称随着社会发展会变得越来越少,因为大家都可以自主通过网络去查询、获取信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为主业的法律人,他们的路会越走越窄,这会倒逼我们必须去反思,我们能够为市场和客户创造的价值还有什么。此外,技术的发展对法律人是一件好事情,它让我们提供的服务本身更加接近市场,更加能够解决问题和创造价值。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必须能够理解正在快速变化的市场,这样才能够跟得上产业、行业的发展,脱离市场的法律服务很难发挥相应价值。

创业最缺乏的是找到独特的用户价值

Q:当下创新创业是一个被大家热议的话题,很多年轻人都选择了自己创业。您对想从事互联网创业的年轻人有什么样的经验可以分享?

俞思瑛:首先我觉得,创业已经变得越来越容易了,比以前容易很多。原因是:

第一,很多风险投资商可以帮助你解决初期的资金问题;

第二,很多外包服务商能够帮你解决本来需要你去建团队解决的问题,比如技术、行政工作都可以外包,在这种环境下,需要创业者用足够的差异化和个性化想法去定位,找到独特的用户价值。

一方面创业会变得越来越容易,但同时也会变得越来越难。

整个社会环境让创业变得简单了,以后进入创业市场的人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你可能很难找到一个能挣钱的行业,因为大多数行业已经饱和了。

市场竞争已经越来越激烈,要找到一个独特的客户群体和市场价值,没那么容易,创业者要进入的话,要想清楚你独特的价值在哪里、你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

以前,勇气本身就是个门槛,因为有勇气创业的人不多,只要你有勇气创业,成功的概率很高,大部分人死在缺乏勇气这一关。但是现在,创业不缺资金,不缺基础能力的支撑,也不缺勇气,缺乏的是找到独特的用户价值。

Q:要怎样才能找到独特的用户价值呢?

俞思瑛:中国的文化传统追求共性、跟风的取向要多,在经济上也追求大规模的工业化经济,追求精细化商业发展是在这些年发展中体现出来的。

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整个社会理念的升级,消费观念的升级,慢慢从标准化的培养模式,发展到了对个性的培养。但这需要很长的过程,人才能慢慢地发现自己的个性,发现自己的喜好,通过自己的喜好去吸引一批粉丝。

现在很多APP都是个人软件开发者,他们追求的是独特的市场和用户价值。今天不是只有做实体的才是创业者,做智力型产品,做软件开发,设计一款产品本身也是创业。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内容创业者的品牌价值,是基于人本身的品牌,内容产业其实也是个人品牌。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因为社会多元化不仅是一种接纳,更是一种认可,规模化的市场不会像以前那么大。

如果只为了挣钱,不想着能为社会带来多少价值,创业会越来越难,因为缺乏对市场的理解和对客户价值的坚持。创业者只有基于自己的内心、自己的喜爱,以及坚信的用户价值,才有可能会成功。因为总有一些跟你一样的人,他们愿意被你、被你所喜欢的那样东西、被你所发现的价值所打动。

Q:法务团队在企业创新创造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俞思瑛:法务作为一个规制部门,对于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是在商业运营方面,业务部门最想法务部门告诉他们的是:我该如何去做。

这一点,其实任何专业都是一样的道理,比如说,有人告诉你,这个事你不能干,那个事你不能干,你肯定会跟他讲,那我能干什么?所以法务工作其实在法律专业和用户(业务)需求之间是需要有个转换的。要站在用户(业务)的角度提出用户(业务)能够做得到的建议,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专业。

我认为,一个真正的好法务不是沉浸在自己的专业话语体系里,而是按照业务和用户的需求做到几点:

第一说人话,第二接地气,最后给出一个商业方案。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也会要求法务给业务部门提出的建议,不要只做法律判断、做法律定性,不能只说合法或非法,而是要针对问题和现象给出能实施的、合理并且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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