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案例
曾靳:专业与管理的综合,法务与律师的双赢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智善,作者 智善法媒
和曾靳约谈的那天,听他侃侃而谈近两个小时,从毕业到执业,从国企纪检到集团法务,从离职到重新找工作,我就像听故事一般,又不禁感叹,有多少人能像他一样,勇于跳出自己的舒适区。
结束的时候,他笑着说,你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其实是因为他的故事太精彩·····
因为我的坚持,调去了公司的法务部
智善:能简单介绍下您的职业经历吗?
曾靳:我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后,攻读了武大环境法研究生。毕业之时,武汉的法律市场比较成熟,但家里希望我可以找一个稳定的工作,于是我就去了一家事业单位性质的设计院。虽然工资待遇不错,工作也不是那么忙,但我还是想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断断续续在外面找过一些工作机会,但是想要找到同等待遇的法律职位比较困难。
工作三年后,我所在的单位和几家企业一起重组成立了某省属国企,我有幸去集团总部就职。刚开始主要做纪检监察,领导对我也比较认可,还有幸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受到省委领导接见,并接受了媒体的专访。这些荣誉都是单位本职岗位所赋予的,这里要感谢单位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但是我心里还是想做法务,恰逢企业想推动上市,可能会成立法务部,我就向领导说了自己的想法,但是都被领导否决了。恰逢一个很好的契机,我直接找了企业主要领导,向他阐明了想要做法务的一些想法和打算,软磨硬泡后终于转到了法务部门。
做好专业也要做好管理
智善:转岗担任法务后,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曾靳:我当时在集团总部,下面有十几家子公司,我要把法务管理做好。集团的主业是工程设计,涉及到许多法律专业的知识,这就要求我必须要掌握好这个领域的法律知识。
总部之前是没有人具体负责法务工作,法务管理就更谈不上。因而,在刚开始接手法务工作的时候,我先了解子公司的法务具体在做什么,外聘的律师在做什么。在了解他们工作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所以,我主动设立了一些合同管理制度和外聘律师管理制度。提高了外聘律师的资格,比如,执业年限、是否对工程领域有所了解、是否代理过此类案件或者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等,并且每个月让子公司外聘律师提供工作简表。
在合同管理这块,子公司之前都是一些常用的合同文本。有时候也吃过亏,但大家一般选择忍着。当时,我就想着把合同做成示范文本,先让子公司把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合同先报上来,然后让各个子公司的律师交叉审核合同,从而发现一些问题。然后,我再试着去写合同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督促子公司修改合同文本。通过这些事情,把各个子公司的合同逐渐完善,合同法律风险也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纯管理型的法务不是我所追求的
智善:为什么想从原来的单位离职?
曾靳:当时的单位,诉讼纠纷比较少,最主要的还是管理。法务管理工作,需要以法律专业知识作基础。我个人还是想在专业上有更大提升。当时想着金融、房地产行业的法务很专业,所以去面试了几家企业的法务,但是很少人联系我。后来是师姐的推荐,我才面试成功。
其实我当时离职,想法很简单。我就想,“如果我一直做这份工作,当我年老之后,不能动需要坐轮椅的时候,回顾自己的一生,会不会后悔?”我觉得肯定会很后悔,虽然大家都认为我在集团总部做法务,一直都是顺风顺水,前途也很不错,但是我觉得管理工作难以实现我的法律梦。
智善:为什么没有想过出来做律师呢?
曾靳:我可能还没有那么多资源,而且自己的专业学的没那么精,那么专。做律师,你若收了费用就要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但是我觉得自己的积累还不够,所以我想还是做好法务。
智善:换了企业做法务,现在的工作有达到您的预期么?
曾靳:从提升专业的角度,我觉得达到了。刚到新公司的时候,大家所谈论的涉及法律的专业术语,我都不知道,当时心里还是很慌的。我想着还是要端正心态,从零学习。
公司每天9点钟上班,我基本7点20左右到公司,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头三四个月时间,大概看了100多部的法律法规,而且上面记满了笔记。除了熟悉法律法规,还得看项目,刚去时我还没有接触项目,我就想着自己要去学习,正好公司有信息系统。我又花了两三个月时间,大概看了100多个项目,包括每一个项目的法律分析,交易结构如何设计,法律审核重点在什么地方,大概有哪些法律风险等。
智善:您平时个人会通过什么渠道去学习?
曾靳:我认为学习渠道还挺多的:
第一种,相互交流。我们公司的法务部门有八个人,基本上是中南财大和武大的,有一些项目的问题,大家会相互交流,这也是学习的方式之一。
第二种,自学。最高院出台了蛮多的司法解释、案例汇编,对合同法、担保法等会有很详细的解释,也都配了案例。我基本每天能保证早上学习一个半小时,晚上学习一个半小时,这样心里就会踏实一些。
第三种,经常参加一些校友会、讲座、论坛。我一直认为,如果只是工作状态,就相当于你不停地输出知识,而没有输入,这样进步也不会特别大。只有不停地去学,再把所学的东西运用到工作当中,有输入有输出有反馈的循环,进步才会比较快。
我感触最深的一次是,去年九月份在上海参加的公司法律人影响力飞跃大会,当时邀请了很多律师和法务,了解他们怎样学习专业知识,怎样做职业规划,当时听的热血沸腾的。我当时的想法就是,要把专业知识做的更好,这样自己才会更加有自信,而不是整天想着刻意跟领导处理好关系。人活着还是自由一些更好,毕竟法律人本来就是追求公平正义自由。
法务扮演着守门员的角色
智善:您觉得法务扮演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曾靳:守门员。不能让问题进入球框里面。企业是一个经营实体,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等问题。作为法务人员既要站在公司角度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又要站在法务人员角度防范法律风险,当好守门员。有人会开玩笑说法务是专业背锅的,有问题、有风险、要追责的时候才会找法务。虽然是玩笑,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法务工作要求比较严谨、责任压力很大。
智善:一般企业出于什么原因会考虑聘请法务?
曾靳:一方面,是外在要求。为了满足国资委、监管机构的要求,国资委要求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和重大合同都要进行法律审核。国有企业必须要有外聘律师,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一般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也会聘请法务。
另一方面,是内在需求。企业如果想完善法人治理机构,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应对处理法律纠纷,也会聘请公司法务人员。如果公司纠纷案件不多或认为风险防范没那么重要,法务的待遇就会偏低。
智善:您有给自己制定长久规划吗?
曾靳:金融专业的法务比较专业,会先一直做下去。有一句叫“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有自己的专业知识,心里会更踏实,更有存在感一些。
智善:您之前在国企里面待了这么长时间,在一些为人处世、管理方面应该有一些经验的积累?
曾靳:原来在国企确实学到了蛮多,现在回头还是很感谢原来的国企,尤其是对个人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的锻炼。
企业对外聘律师的要求
智善:企业在外聘律师方面,有什么样的要求和标准?
曾靳:前不久我们公司在招标,常年法律顾问还有项目律师,考核标准有一项是要求——为企业提供服务方案。
有好几个律师给我打电话问,服务方案写起来都是很虚的,要怎样证明我们提供的这个服务方案好呢,是要每年承诺帮你审多少合同,或者承诺来你们公司多少次。其实在我看来,这些都是形式上的,我觉得至少应该包括如何落实近期监管机构政策要求,通过案件检索分析同类企业的法律纠纷表现在什么方面,企业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如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业务品种创新、交易结构设计提供意见建议,这些律师完全有能力、有实力做到。
智善:作为公司这一方,您个人认为律师怎样服务他们顾问单位算是尽责?
曾靳:我认为帮助企业审核合同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防范好风险。公司的很多投资交易事项,律师应该为其做好尽职调查,比如,要去买一块地,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权利是否有瑕疵等。企业的经营战略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业务品种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律师可以在这些方面提供专业分析意见,提出应对措施。
律师和法务的核心价值
智善:我有了解,很多外聘的律师,每年都会做一些工作报告。
曾靳:我看多很多律所提供的工作报告,很多是偏清单式的,每个月做了哪些事,审了几个合同、到公司来了几次、跟公司领导见了几次面,以偏记流水账的形式。
智善:在您这个层面的考虑,您会希望看到怎样的一个报告?
曾靳:比如,法律风险提示报告。公司决策层面有些什么具体重大事项存在风险,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经理层提供合理的意见。
我认为最核心的是通过诉讼案件的角度来判断企业的风险,律师可以通过去检索同类型的企业在某一类业务上具体出现过哪一些法律纠纷,或者其他企业的经验教训在什么地方,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以及法官的观点是什么,裁判的思路是什么,这是可以出一套详细的分析报告。这些东西,企业是很喜欢的。就目前,我很少见到律师会去主动做这些事。
智善:毕竟律师的精力是有限的,也有可能是报酬决定了服务的质量?
曾靳:如果是长期合作的关系,其实可以去做这个增值服务,帮企业排查有哪些法律风险,应该采取哪些措施,要不要设置相应的部门、配备相应的人、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建立相应的一些制度等,这个服务也并不是完全免费。我认为企业的领导,如果看到这项工作的价值之后,他是愿意再付费的。防范企业的重大经营风险,这个应该是律师的核心价值所在,同时也是公司法务的核心价值所在。
法务和律师应该是双赢的关系
智善:能结合自己一路走来的经历,谈谈自己的感想吗?
曾靳:我从四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感想吧。
一、处理好中心工作和法务工作的关系。
在绝大部分单位,法务工作只是单位工作当中很小的一部分。法务人员不能想着整天冲锋陷阵、风风火火,要为企业创造多大利润,成为企业主角。法务,在企业是一个department,不像律所的律师是一个king。法务人员要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促进好、服务好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处理生产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的关系。
法务不能一直踩刹车,不能说这有问题,那有风险,这不能做、那个不行。而是需要有商业思维,既要能看出问题,更要能出谋划策。要能分析出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要能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明白万一出现问题如何有效应对。与业务部门肩并肩,共同防范、应对、化解一些风险和问题。这样,业务部门做成了项目,创造了利润,还防范应对了风险,他们才更开心,才会更认同法务的工作价值。
三、处理好法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的关系。
可能有一些法务做的时间多久了,就会有情怀,我一定要去做“专”,我就只想把公司法或者合同法等某一门法研究的特别透,特别专业,甚至就是成为行业的专家。这样的想法,不是不好,但是对企业的法务来说可能不太现实。不可能懂一门法律适用全部法务工作,可能还涉及到一些劳资纠纷、房屋租赁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有点大杂烩的性质。企业的法务需要综合的能力,需要会沟通协调。企业法务一定是要把法务管理和法律专业都要做好。
四、处理好公司法务或者公司律师跟外聘律师的关系。
我认为公司法务和律师是一种双赢或者是发挥合力的关系,公司法务不能为了逞能,就贬低律师,而律师也不能认为公司法务诉讼经验少,不专业,而歧视法务。这样会导致,公司法务认为外聘律师不行,外聘律师认为公司法务不行,最后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我认为还是应该和谐共处,发挥合力。充分运用律师的诉讼思维和法务人员的商业思维,以诉讼思维检视业务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商业思维再防范化解这些问题,真正避免、减少企业经营管理中各类问题发生。
(转载自:智善法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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